當前位置

首頁 > 法律生活 > 車輛交通 > 交通事故案例 > 學車撞死人應該由誰賠償

學車撞死人應該由誰賠償

推薦人: 來源: 普法學識館 閱讀: 5.69K 次
學車撞死人應該由誰賠償

一、學車撞死人應該由誰賠償

學車撞死人的責任,需要根據案件的實際情況進行判斷,存在以下三種情況:

1、正常學車期間,事故責任由教練或駕校承擔,學員不需要承擔責任,而由於教練是駕校的員工,教學員是在執行工作任務,因此責任由駕校承擔;

2、但如果學員的違法行爲或者造成交通事故時當事人故意行爲的結果,或者是當事人重大過失的結果,而教練員已經盡到適當的注意或者採取了必要的制止措施仍沒有能夠避免違法行爲或者事故的發生,則可以免除或者減輕駕校的責任;

3、如果學員私自開車出去,則由學員承擔大部分責任。

二、學車時出現事故的責任怎麼承擔

駕校對學員在學車時出現事故的責任承擔的規定:

1、教練人員在教授駕駛技術的時候,應當盡到應有的義務

由於學習駕駛的人員並不具備獨立駕駛機動車的資格,因此,即使實際的駕駛操作是由學習駕駛的人完成的,其行爲的後果也應當由都練員來承擔。這是一項新的規定,即在新的駕駛培訓機制條件下,由教練人員承擔學員的賠償責任。“代負責任”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上的確立,其主要目的在於強化教練人員的責任意識。

在學員尚未取得駕駛資格,學員的駕駛行爲處於教練人員的嚴格指導下,而且教練人員也可以從一定程度上控制機動車的條件下,認定學員的違法行爲和賠償責任由教練人員承擔,從法理上講也是成立的。

2、駕校對於其僱傭的教練在從事僱傭活動中,致人損害的應當承擔僱主責任。

因爲教練和駕校之間是僱傭關係,教練教授駕駛技術履行的是職務行爲,所產生的人身損害賠償責任應當由僱主即駕校承擔。事後駕校可以向有過錯的教練追償。

綜上可知,學車時發生交通事故,由教練員承擔責任,但如果學員的違法行爲或者造成交通事故時當事人故意行爲的結果;或者是當事人重大過失的結果,而教練員已經盡到適當的注意或者採取了必要的制止措施仍沒有能夠避免違法行爲或者事故的發生,則可以免除或者減輕駕校的責任。

網站地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