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其他法律 > 法律顧問 > 法律 > 交通事故傷殘賠償多少

交通事故傷殘賠償多少

推薦人: 來源: 普法學識館 閱讀: 7.79K 次
交通事故傷殘賠償多少
交通事故傷殘賠償多少
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的項目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必要的營養費、殘疾賠償金、後續治療費、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等。
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收款憑證,結合病歷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
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僱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
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交通費應當以正式的發票爲憑。
殘疾賠償金根據傷殘等級,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計算。自定殘之月起,賠償二十年。但六十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週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
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