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散公司的構成要件是:(1)公司經營管理髮生嚴重困難,繼續存續會使股東利益受到重大損失;(2)其他途徑不能解決該問題;(3)由持有公司全部股東表決權百分之十以上的股東申請。在符合上述條件後,公司股東可以請求法院判令公司解散。《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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