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有反家庭暴力職責的國家工作人員玩忽職守會怎麼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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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普法學識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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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有反家庭暴力職責的國家工作人員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家庭暴力簡稱家暴,是指發生在家庭成員之間的,以毆打、捆綁、禁閉、殘害或者其它手段對家庭成員從身體、精神、性等方面進行傷害和摧殘的行爲。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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