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律師解答 > 婚姻家庭解答 > 離婚律師解答 > 離婚精神損害賠償的標準是怎樣的

離婚精神損害賠償的標準是怎樣的

推薦人: 來源: 普法學識館 閱讀: 2.64W 次

離婚精神賠償標準的範圍:1、精神痛苦的賠償。精神痛苦是純粹精神利益的損害,即人格利益和身份利益的非財產損害。這種損害是無形的,無法用金錢衡量。但是,財產補償可以成爲滿足受害人人身及精神需要的物質手段。透過金錢補償,可平復受害人精神創傷,慰籍其感情,透過改變受害人的外環境而克服其內環境即心理、生理以及精神利益損害所帶來的消極影響,恢復身心健康。2、精神利益損害的賠償。配偶精神利益損害主要指由精神利益受損所引起的直接財產損失。直接的財產損失包括配偶的人格權和身份權被侵害以後,身體健康相應地受影響或傷害,因恢復被侵害的權利而支出的必要費用。

離婚精神損害賠償的標準是怎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