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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法典離婚財產怎麼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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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民法典離婚財產怎麼分

新民法典離婚財產怎麼分

夫妻離婚時,對於夫妻共同財產,由當事人協商分割,如果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爲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二、夫妻共同財產分割方法有哪些

夫妻之間共有財產的分割方式如下所示:

(1)實物分割。在不影響共有財產的使用價值和特定用途時,如果可以對共有財產進行實物分割則實物分割。

(2)變價分割。如果共有財產無法進行實物分割,即一旦將該共有財產進行實物分割將會影響,該財產的價值或者用途,可以將該財產拍賣或者變賣後,在平均分割拍賣變賣所得即可。

(3)折價賠償。折價賠償的分割方式主要存在於以下情形,即對於不可分割的共有物或者分割將減損其價值的,如果共有人中的一人願意取得共有物,可以由該共有人取得共有物,並由該共有人向其他共有人作價賠償。

夫妻雙方在離婚的時候,需要對雙方的共同財產進行分割,而在共同財產分割的時候,首先需要對共同財產進行認定,如果是屬於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難道是不需要進行分割的,財產的分割首先是可以由雙方協議如何處理,或者是交給法院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