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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18歲後父母離婚後撫養費用還給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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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18歲後父母離婚後撫養費用還給嗎?

一、滿18歲後父母離婚後撫養費用還給嗎?

不用給,撫養費的給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週歲爲止。但是,這一給付期限並不是絕對的,父母對未成年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撫養的義務。根據相關司法解釋規定,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學歷教育的成年子女屬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應繼續給付孩子的撫養費。

特殊情況:子女年滿18週歲能要求撫養費,父母需要承擔成年子女撫養費有以下情形:

情形一,子女雖然成年了但還在接受高中或以下學歷教育。

情形二,子女喪失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如果子女具備了勞動能力,父母不支付撫養費的話,讀大學所需可以透過勤工儉學、假期打工等方式籌集,還可以申請助學貸款,以此來維持個人正常生活。

二、離婚後女方可以不給撫養費嗎?

女方提出離婚不要孩子不出撫養費,這是錯誤的做法。離婚後,即使女方放棄對孩子的撫養權,按照法律規定,還是應該支付相應的撫養費。如果雙方不能就子女撫養和財產分割達成協議,任何一方都可以向法院起訴。

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因此,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孩子的一方,有義務支付孩子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部分或者全部。

三、離婚後一方不給撫養費怎麼辦?

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1)如果一方無經濟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導致對方拿不到撫養費的話,可用其財物折抵子女撫育費。

如果不給撫養費方存在減少給付情況,那他可以減少給付。減少給付情況,主要指給付一方,由於長期疾病或者喪失勞動能力,經濟相當困難,無力按原數額給付,而撫養子女一方又能負擔子女的大部分撫養費,那麼可請求減少給付。

(2)如果一方拒不交納人民法院有關撫養費的判決或者裁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其他有關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協助執行。

如果一方不執行的是離婚協議中約定應給付的撫養費,另一方是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的,而必須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以原協議約定爲證據,請求法院判令對方履行其應盡的義務。

孩子18歲之後,父母不用給撫養費,一般情況下,父母離婚之後,沒有撫養權的一方要支付孩子的撫養費,但是也有特殊的情況,可以不支付撫養費。如果給付撫養費的一方經濟困難,無法維持自己的生活,可以跟對方協商,不給撫養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