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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孩子撫養權起訴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推薦人: 來源: 普法學識館 閱讀: 1.96W 次

一,未婚孩子撫養權起訴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未婚孩子撫養權起訴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因爭取撫養權的訴訟也屬於民事訴訟,起訴時應當準備以下材料:

1、民事起訴書。(1個被告2份,都須原告簽字或蓋章)

2、主要證據材料目錄及複印件。(1個被告2份,)

3、原告身份證複印件1份並同時提供原件供查驗。 法定(指定)代理人代爲起訴的應提交本人身份證複印件及與原告關係的證明材料複印件,同時提供原件供查驗。 沒有身份證的提供其他身份證明材料。

4、如委託他人訴訟,另須提交授權明確的授權委託書及受託人身份證複印件各1份,並同時提供原件供查驗。

5、如委託律師訴訟的,則另須提交授權明確的授權委託書及律師事務所接收委託的證明、函件和律師證複印件。

6、提供被告基本資訊。

二,《婚姻法》

第三十六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爲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權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後,應當恢復探望的權利。

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撫養權的確定需要自己學會有效的運用相關的條例進行直接的操作,確保自己的利益不會受到侵犯,最爲關鍵的就是自己的利益維繫同樣要考慮孩子的感受,如果自己的處理方式對於孩子來說是一種傷害,事情即使解決那麼自己今後對於孩子的消極影響也是無可避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