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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的費用一般是多少由誰出應該?

推薦人: 來源: 普法學識館 閱讀: 2.04W 次

一、起訴的費用一般是多少由誰出應該?

起訴的費用一般是多少由誰出應該?

多少要看具體情況,一般敗訴方出。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二十九條,訴訟費用由敗訴方負擔,勝訴方自願承擔的除外。部分勝訴、部分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

2.共同訴訟當事人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其對訴訟標的的利害關係,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

二、起訴費用標準怎樣規定的?

離婚案件每件收取100至五十元,具體標準如下所示:

1.非財產案件,是指因人身關係和人身非財產關係發生爭議而提起訴訟的案件。財產案件受理費在規定的收費幅度內按件計徵,涉及財產的部分依不同情況處理。

2.離婚案件,每件收100元至50元。涉及財產分割的,總額不超過1萬元,不另收費;超過1萬元的,超過部分按1%收取。侵害姓名權、著作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的案件,每件收取50至100元。知識產權糾紛案件,沒有爭議金額的,每件交納500元至1000元;有爭議金額的,按財產案件的收費標準交納。勞動爭議案件,每件交納30至50元。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交納10元至50元。破產案件,按照破產企業財產總值依照財產案件收費標準計算,減半交納,但最高不超過10萬元。

3.財產案件,是指因財產權益爭議提起訴訟的案件。財產案件的受理費,按照爭議財產的價值和金額,實行依率遞減的原則計算收取。其具體收費標準是:不滿1千元的每件交50元;超過1千元至5萬元的部分,按4%交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3%交納;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2%交納;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1.5%交納;超過50萬元到11313萬元的部分,按1%交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按0.5%交納。

一般費用由敗訴方來出,非財產案件,一般每件收取50至100元的費用,如果涉及到勞動爭議一般收取30至50的費用。其他的起訴費收取情況,要根據案件性質來決定,收費標準有所差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