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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收訴訟代理費用是多少錢?

推薦人: 來源: 普法學識館 閱讀: 9.73K 次

一、稅收訴訟代理費用是多少錢?

稅收訴訟代理費用是多少錢?

稅收訴訟代理費用是多少錢在法律上並沒有統一規定,一般情況下,代理民事、行政案件的調解、仲裁、複議、訴訟,不涉及財產關係或財產標的在100000元以內的,每件500-3000元;財產標的超過100000元,還應按下列比例另加收費:100,001-1,000,000元部分不高於2.5%;1,000,001-5,0O0,000元部分不高於1.5%;5,000,001-10,000,000元部分不高於1%;10,000,001-50,000,000元部分不高於0.5%;50,000,000元以上部分不高於0.25%。

二、稅收行政訴訟的原則

(一)人民法院特定主管原則。即人民法院對稅務行政案件只有部分管轄權。根據《行政訴訟法》第十一條的規定,人民法院只能受理因具體行政行爲引起的稅務行政爭議案。

(二)合法性審查原則。除審查稅務機關是否濫用權力、稅務行政處罰是否顯失公正外,人民法院只對具體稅務行爲是否合法予以審查,並不審查具體稅務行爲的適當性。與此相適應,人民法院原則上不直接判決變更。

(三)不適用調解原則。稅收行政管理權是國家權力的重要組成部分,稅務機關無權依自己意願進行處置,因此,人民法院也不能對稅務行政訴訟法律關係的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

(四)起訴不停止執行原則。即當事人不能以起訴爲理由而停止執行稅務所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爲,如稅收保全措施和稅收強制執行措施。

(五)稅務機關負舉證責任原則。由於稅務行政行爲是稅務機關單方依一定事實和法律作出的,只有稅務機關最瞭解作出該行爲的證據。如果稅務機關不提供或不能提供證據,就可能敗訴。

(六)由稅務機關負責賠償的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以下簡稱《國家賠償法》)的有關規定,稅務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因執行職務不當,給當事人造成人身及財產損害,應負擔賠償責任。

稅收訴訟代理是一種利用法律程序處理有關案件的方法,需要嚴格基於有關代理的規定和法律依據來進行處理的,特別是對於代理的收費依據是屬於商業行爲,可以由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後簽訂代理合同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