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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拘留合併拘留期限最高是多久?

推薦人: 來源: 普法學識館 閱讀: 2.77W 次

一、治安拘留合併拘留期限最高是多久?

治安拘留合併拘留期限最高是多久?

行政拘留處罰合併執行的,最長不超過二十天。《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十六條有兩種以上違反治安管理行爲的,分別決定,合併執行。行政拘留處罰合併執行的,最長不超過二十日。 因此,行政拘留合併執行的,最長不能超過20日。

行政拘留是一種嚴厲的行政處罰形式,只有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才享有拘留裁決權,期限限制在1日以上15日以內,並罰時不超過20日。

有兩種以上違反治安管理行爲的,分別決定,合併執行。行政拘留處罰合併執行的,最長不超過二十日。

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爲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

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

二、治安拘留記錄幾年消除?

治安拘留不是刑事犯罪,不會記錄個人檔案,是沒有記錄的。

治安拘留是行政處罰之一,也稱爲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是指公安機關對於違反了行政法律規範的公民,所作出的在短期內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種處罰措施。其期限爲1日以上,15日以下。行政拘留是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一種處罰,也是行政處罰中最爲嚴厲的處罰之一。我國的行政拘留,主要爲治安拘留。由於它是一種嚴厲的行政處罰,因此法律對這一處罰的規定也是嚴格的,只有公安機關才能實施,其他任何行政機關無權實施。拘留地點爲治安拘留所。

行政拘留是一種重要的也是常見的行政處罰的種類。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機關(專指公安機關)依法對違反行政法律規範的人,在短期內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種行政處罰。行政拘留是最嚴厲的一種行政處罰,通常適用於嚴重違反治安管理但不構成犯罪,而警告、罰款處罰不足以懲戒的情況。因此法律對它的設定及實施條件和程序均有嚴格的規定。行政拘留裁決權屬於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期限一般爲10日以內,較重的不超過15日;行政拘留決定宣告後,在申請複議和行政訴訟期間,被處罰的人及其親屬找到保證人或者按規定交納保證金的,可申請行政主體暫緩執行行政拘留。行政拘留不同於刑事拘留和司法拘留。

其實有很多人在同一個的行政法律關係當中是存在着多種的違法行爲的,所以行政機關會結合實際情況對其進行合併處罰的.行政處罰當中的合併行政拘留就跟我國刑法當中的數罪併罰是大同小異的,但是行政處罰相對人自己要了解一下行政拘留合併的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