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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行政許可申請方式有哪些?

推薦人: 來源: 普法學識館 閱讀: 5.25K 次

一、定行政許可申請方式有哪些?

定行政許可申請方式有哪些?

定行政許可申請方式有:書面申請和口頭申請。工商局等行政機關拿到申請資料後,會在20個工作日內決定是否受理,這是行政許可受理時間的要求。如果行政機關受理,則應該行政許可,是指在法律一般禁止的情況下,行政主體根據行政相對方的申請,經依法審查,透過頒發許可證、執照等形式,賦予或確認行政相對方從事某種活動的法律資格或法律權利的一種具體行政行爲。

二、申請行政許可的方式有哪些?

通常情況下,申請的形式包括口頭申請與書面申請兩種。

1、口頭申請。是指行政許可申請人透過語言直接向行政主體提出其擬從事某種需要取得行政許可的事項的活動。這種方式簡單易行,可以不受申請人知識水平等限制,但卻缺乏足夠的證據支援,不利於行政機關日後對行政許可的審查,所以,我國相關的法律中並沒有直接規定相對人可以這種方式提出申請。

2、書面形式。這是一種在行政許可申請中常見的方式。它比較規範,確定性強,行政許可申請多采用這種方式提出。但由於書面申請的便民性較差,而且申請人的知識水平又不平衡,所以我國相關的法律規定行政機關有向申請人提供格式文字的義務

並且基於便民原則考慮,改變了傳統的做法,不一定要求申請人親自將申請材料送到行政機關的辦公場所,行政許可申請可以信函、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提出,也可以由申請人委託代理人提出。

在我國,個人要想從事危險品運輸,必須拿到有關部門頒發的許可證才行。一般來說,工商部門是負責行政許可的機構,個人攜帶相關資料,向工商局提出申請後,工商局會決定是否受理。這個過程需要花費一定的時間。行政機關應當自受理行政許可申請之日起二十日內作出行政許可決定。二十日內不能作出決定的,經本行政機關負責人批准,可以延長十日,並應當將延長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