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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美醫療事故鑑定都鑑定哪些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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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美醫療事故鑑定都鑑定哪些方面

一、醫美醫療事故鑑定都鑑定哪些方面

(一)醫療行爲是否違反醫療衛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規範、常規;

(二醫療過失行爲與人身損害後果之間是否存在因果關係;

(三)醫療過失行爲在醫療事故損害後果中的責任程度;

(四)醫療事故等級;

(五)對醫療事故患者的醫療護理醫學建議。

經鑑定爲醫療事故的,鑑定結論應當包括上款內容;經鑑定不屬於醫療事故的,應當在鑑定結論中說明理由。

二、遇到醫美事故如何鑑定

1、病員家屬要求追究醫療責任時,首先向醫療單位的醫務處(科)提出醫療事故鑑定的書面申請,由醫療單位醫療事故處理小組進行討論,並出具書面結論。

2、病員或其家屬對醫療單位結論不服的,可以向相應的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委員會申請醫療事故鑑定。

3、醫療事故或事件鑑定申請,限於事故或事件不良後果發生後一年之內提出,逾期不予受理;但病員死亡的,其家屬應在病員死亡後或收到屍檢報告單後十五天內提出申請。

4、對縣級市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委員會鑑定結論不服的,應在收到鑑定書十五天內向市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委員會申請鑑定複查。

5、對市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委員會鑑定結論不服的,應在收到鑑定書十五天內向省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委員會申請鑑定複查。

6、省醫療事物技術鑑定委員會的鑑定爲最終鑑定,如對結論不服,可以直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三、醫療事故鑑定如何繳納費用

醫療事故鑑定,是指由醫學會組織有關臨牀醫學專家和法醫學專家組成的專家組,運用醫學、法醫學等科學知識和技術,對涉及醫療事故行政處理的有關專門性問題進行檢驗、鑑別和判斷並提供鑑定結論的活動。

1、雙方當事人共同委託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由雙方當事人協商預先繳納鑑定費。

2、衛生行政部門移交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由提出醫療事故爭議處理的當事人預先繳納鑑定費。

3、縣級以上地方衛生行政部門接到醫療機構關於重大醫療過失行爲的報告後,對需要移交醫學會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鑑定費由醫療機構支付。

4、司法部門委託進行的醫療事故技術鑑定,鑑定費由提起訴訟的當事人支付。

5、鑑定後根據鑑定結果,鑑定費分別由醫患雙方協商解決,或由衛生行政部門、司法部門裁決。

6、由醫學會財務部門按物價部門的定價規定收取鑑定費,並出具收據。

醫療事故發生的主體是醫療機構和患者,如果要確定是否爲醫療事故就需要對事故進行鑑定,只要鑑定的結果責任方爲醫療機構,那麼此事故就算成立,對於醫療機構就需要承擔起所有的賠償責任,所以,一旦發生醫療事故就需要懂得如何利用法律的武器來保護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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