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事故和解合同怎麼寫
甲方:_______________ (醫療機構)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患方)
甲乙雙方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之規定,經協商,在完全自願的情況下達成如下協議:
一) 患者基本情況:
姓名: 年齡: 性別: 籍貫: 住 址:
身份證號: 住院號:
疾病診斷:
治療結果:
二) 方共同認定的醫療事故等級:
三) 醫療事故原因
四) 賠償數額
1、醫療費: 元;
2、誤工費: 元;
3、住院伙食補助費: 元;
4、陪護費: 元;
5、殘疾生活補助費: 元;
6、殘疾用具費: 元;
7、喪葬費: 元;
8、被撫養人生活費: 元;
9、交通費: 元;
10、住宿費: 元;
11、精神損害撫慰金: 元;
12、患者死亡參加喪葬活動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親屬所需交通費、誤工費、
住宿費: 元(不超過2人)
合計: 元
五) 償款給付時間:
六) 違約責任
(1)明確醫療事故等級;
醫療事故等級是醫療機構和患方認定賠償數額的關鍵因素。所以在簽訂醫療事故賠償協議書時,最好能確定醫療事故傷情等級,且該等級必須是雙方都予認可的。
(2)詳盡醫療事故原因;
患者在簽訂醫療事故賠償協議書時應當詳細寫明醫療事故原因,即醫療機構在該事故中存在過錯,該過錯與人身損害後果之間是存在因果關係的。
(3)賠償數額和給付時間;
作爲醫療事故賠償協議書的核心,賠償數額應當精確全面,有理有據。賠償款項給付時間應當具體確定,不宜用“大約、左右、大概”等約數字眼。
(4)醫療事故賠償協議書有關的違約責任;
在醫療事故賠償協議書中應當增加醫療機構逾期不予給付賠償款項,由此延誤患方治療,病情惡化的後續治療費用由醫療機構承擔。或是透過法律途徑解決付款事宜。
七) 其他
1、 出院處理:
2、 如爲死亡患者,屍體處理
3、 其他
八) 上述協議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代理人: 代理人:
日期: 日期:
見證人:
日期:
注:具體條款根據不同情況可以增減
只需要寫一些更清楚的東西,需要明確雙方當事人的相關資訊和調解內容,必須包括雙方的基本資訊。雙方自願選擇協商。協議內容:醫療糾紛事實,被告一次性(或分期)向原告支付賠償金,支付後雙方的醫療糾紛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