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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時效已過債務人同意償還能否反悔?

推薦人: 來源: 普法學識館 閱讀: 4.52K 次

對於一個債務來講,要是法律規定的訴訟時效已經過了的話,那麼債權人就喪失了勝訴的權利。不過,要是此後債務人又答應清償債務,那麼此時債務人是否還能反悔呢?這是很多人都遇到過的問題,但卻不清楚具體要如何解決。接下來,本站小編就告訴大家訴訟時效已過債務人同意償還能否反悔。

訴訟時效已過債務人同意償還能否反悔?

一、訴訟時效已過債務人同意償還能否反悔

債務人同意償還已過訴訟時效的債務後,不能反悔。因爲欠條超過訴訟失效後,該債權債務就成爲自然債務,即債權人喪失依訴訟程序保護其權利的可能性,不再有勝訴的可能,更不能請求法院強制執行。在這個情況下,債務人作出同意償還的承諾或者履行償還義務,則意味着和債權人達成了一個新的協議,此時會重新開始計算訴訟時效,債務人仍負有還款義務。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百九十二條 【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的法律效果】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的,義務人可以提出不履行義務的抗辯。訴訟時效期間屆滿後,義務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爲由抗辯;義務人已經自願履行的,不得請求返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事案件適用訴訟時效制度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二條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作出同意履行義務的意思表示或者自願履行義務後,又以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爲由進行抗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

二、超過訴訟時效債權人怎麼辦

1、債務人簽收催收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在法釋(1997)7號文中指出,根據民法通則第四條、第九十條的規定的精神,對於超過訴訟時效期間,信用社向借款人發出催收到期貸款通知單,債務人在該通知單上簽字或者蓋章的,應當視爲對原債務的重新確認,該債權債務關係應受到法律保護。該條解釋有利於保護債權人利益,但對於債務人的範圍可能會出現爭議,筆者認爲,該規定中的債務人應當包括債務人本人、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等。

2、爭取債務人與債權人達成還款協議

最高人民法院在法復(1997)4號文中指出,對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當事人就原債務達成還款協議的,應當依法予以保護。但是這條解釋沒有說明債權重新獲得保護的理由。筆者認爲,雙方當事人在超過訴訟時效後達成還款協議的,視爲對此筆債務的重新確認,債務人的還款意思表示可以導致訴訟時效的重新計算。

3、爭取債務人自願還款

按照民法理論,超過訴訟時效的債權,消滅的僅僅是債權的強制執行力,並沒有喪失受領力和保持力。超過訴訟時效後如果債務人自願履行債務,債權人便可接受債務人的清償而使債權得到滿足;債務人在清償債務後,不得以債權已過訴訟時效爲由,要求債權人返還財產。但是,當債務人償還部分債務後又停止履行債務,債權人能否要求債務人履行未完成的部分債務?筆者認爲,應將債務人的履行視爲訴訟時效重新計算的事由,債務人履行部分債務意味着債務人對此筆債務的認可,債權人有權請求法院強制債務人履行債務,而不論債務人是否意識到債權是否已過訴訟時效。

超過訴訟時效喪失的是實體勝訴權,程序上還是可以起訴的。法院受理,但是對方可以以超過訴訟時效爲抗辯理由,法院會判原告敗訴。但是對方如果不提出超過訴訟時效這個抗辯理由的話,法院也不會主動審查。

要是債務人在訴訟時效已過後又答應清償債務的話,那麼視爲雙方之間重新成立了一個新的債務清償協議,此時訴訟時效是又重新計算的,因此債務人就不能反悔了。如果你在這方面還有疑問的話,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的在線律師,我們將盡力爲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