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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人不還錢能找擔保人嗎

推薦人: 來源: 普法學識館 閱讀: 1.85W 次

一、債務人不還錢能找擔保人嗎

債務人不還錢能找擔保人嗎

1、找不着債務人的債務上設有保證人的,向保證人主張債權,向法院提起訴訟,也可以申請宣告失蹤,向債務人財產代管人主張債權。

2、《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條

【一般保證人先訴抗辯權】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爲一般保證。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有權拒絕向債權人承擔保證責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債務人下落不明,且無財產可供執行;

(二)人民法院已經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

(三)債權人有證據證明債務人的財產不足以履行全部債務或者喪失履行債務能力;

(四)保證人書面表示放棄本款規定的權利。

二、擔保人所負的法律責任有哪些

1、一般保證責任

其所付的責任是,在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時,擔保人要爲其承擔該責任,即清償到期債務。

2、連帶保證責任

其所付的責任是,當債務以到清償期,債權人有權要求債務人或保證人償還債務。當保證爲一般保證時,保證人有先訴抗辯權,即保證人在債權人未就債務人的財產申請強制執行或執行擔保物權未果前,拒絕債權人的請求償還的權利。連帶保證人沒有這種權利。

3、撤消擔保人的責任:

同一債權既有保證又有物的擔保的,債權人在主合同履行屆滿後怠於行使擔保物權,致使擔保物的價值減少或者毀損、滅失的,視爲債權人放棄部分或者全部物的擔保,保證人在債權人放棄權利的範圍內減輕或者免除保證責任。

所以債務人不還錢的情況下可以找擔保人要求還款,如果擔保人也不還款,那麼就只能透過法律途徑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當然在涉及到借錢的時候一定要考慮好,是否能承受對應的風險,因爲錢借出去容易,再想要回來就會比較困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