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法律經濟 > 知識產權 > 商標 > 商標用多少年開始怎麼續費

商標用多少年開始怎麼續費

推薦人: 來源: 普法學識館 閱讀: 1.9W 次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第三十九條註冊商標的有效期爲十年,自核準註冊之日起計算。
第四十條註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商標註冊人應當在期滿前十二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在此期間未能辦理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每次續展註冊的有效期爲十年,自該商標上一屆有效期滿次日起計算。期滿未辦理續展手續的,註銷其註冊商標。
商標局應當對續展註冊的商標予以公告

商標用多少年開始怎麼續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