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怎樣纔算侵犯商標權?
一、要怎樣纔算侵犯商標權?
從我國商標法規定來看,商標侵權行爲的構成通常包括以下要件:
(一)造成損害後果或即將發生損害後果,即侵權行爲給商標權人已經造成損害或者即將造成損害,可表現爲產品銷量下降,利益的減少或者商標信譽降低等。
(二)行爲違法性,即行爲人未經許可,也沒有其他法律依據而客觀上行使商標權人依法所享有的權利。
(三)損害後果與違法行爲有因果關係,即損害後果是由違法行爲直接造成的。
(四)主觀上的狀態,包括有過錯和無過錯兩種。
商標侵權是指行爲人未經商標權人許可,在相同或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或者其他干涉、妨礙商標權人使用其註冊商標,損害商標權人合法權益的其他行爲。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第五十七條 有下列行爲之一的,均屬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
(一)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的;
(二)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
(三)銷售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
(四)僞造、擅自制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僞造、擅自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的;
(五)未經商標註冊人同意,更換其註冊商標並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
(六)故意爲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行爲提供便利條件,幫助他人實施侵犯商標專用權行爲的;
(七)給他人的註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
二、侵犯商標權怎麼判刑?
依據《刑法》規定,僞造、擅自制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僞造、擅自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構成假冒註冊商標罪,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侵犯他人商標權就是使用和他人相似或者相同的商標(並未經過他人的同意);如果被侵犯了商標權的,可以先進行協商調解,不行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