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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人傷事故賠付後需要籤協議嗎?

推薦人: 來源: 普法學識館 閱讀: 2.77W 次

一、交通人傷事故賠付後需要籤協議嗎?

交通人傷事故賠付後需要籤協議嗎?

交通人傷事故賠付後,是需要簽訂有關協議的。事故雙方沒有要求籤訂協議,但是需要跟保險公司簽訂賠償協議。交通事故的理賠一般程序是:報案、確定責任、定損(有人傷亡要就醫發票或司法鑑定書等)、簽訂賠償協議、保險賠償。一般意義上的小刮蹭事故均可在快速中心得到解決。

二、交通事故出險理賠流程:

1、簡單事故:直接由保險公司派查勘員現場照相、定損。

2、雙方交通事故無人傷亡案件:由快速理賠中心處理。

由快速處理中心負責確定損失金額,無需再出具交警隊事故認定書;當場按照標準確定損失金額、查勘定損一次完成;快速理賠中心出具的價格均得到各保險公司承認和認可。

一般意義上的小刮蹭事故均可在快速中心得到解決,快速處理的事故需符合下列條件:在快處中心覆蓋的範圍內出險;雙方車輛均在當地的保險公司承保、必須是機動車與機動車碰撞的事故;不涉及人傷;事故損失較小、雙方可以自行移動;雙方責任明確;需雙方攜帶駕駛證、行車證、交強險保單或標識即可到快處中心辦理。

3、交通事故中有人傷亡或快速中心無法處理的事故:需要報警處理。

此類事故報警後,由保險公司查勘定損人員爲您查勘並確定損失金額,有人傷的案件這裏需要提醒大家,人傷需提供傷者的醫藥費收據、病歷、傷者身份證複印件、醫療診斷證明、傷者的工資證明及陪護證明等資料,一定要準備齊全,避免因資料缺失導致無法得到保險公司的賠付。

交通事故後的賠償應當由雙方根據造成的實際損失來進行認定,一般情況,在不違反相關法律的情況下,所造成的損失可以由保險公司進行賠償。具體的認定應當以保險公司的認定和司法機關的認定爲準 。需要注意的是,簽訂賠償協議的目的也是在於對賠償的相關問題進行明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