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律師解答 > 合同事務解答 > 合同糾紛律師解答 > 合同沒有明確履行期限的 能隨時履行嗎

合同沒有明確履行期限的 能隨時履行嗎

推薦人: 來源: 普法學識館 閱讀: 1.82W 次

合同沒有明確履行期限的,債務人在滿足一定條件下能隨時履行。
合同內容一般由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確定。但是,實踐中總會出現對合同履行期限、履行地點等合同內容約定不明。對此,我國法律做了專門的規定。合同生效後,當事人對履行地點、履行期限等約定不明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相關條款或交易習慣確定;仍不能確定的,按照法律相關規定履行。因此,當事人沒有明確履行期限的,可以補充協議;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可以按相關條款或交易習慣;仍然不能確定的,債務人才可以隨時履行,債權人也可以隨時請求履行,但應該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條 【合同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補救措施】合同生效後,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相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條 【合同約定不明確時的履行】當事人就有關合同內容約定不明確,依據前條規定仍不能確定的,適用下列規定:
(一)質量要求不明確的,按照強制性國家標準履行;沒有強制性國家標準的,按照推薦性國家標準履行;沒有推薦性國家標準的,按照行業標準履行;沒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按照通常標準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履行。
(二)價款或者報酬不明確的,按照訂立合同時履行地的市場價格履行;依法應當執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的,依照規定履行。
(三)履行地點不明確,給付貨幣的,在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動產的,在不動產所在地履行;其他標的,在履行義務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債務人可以隨時履行,債權人也可以隨時請求履行,但是應當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
(五)履行方式不明確的,按照有利於實現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費用的負擔不明確的,由履行義務一方負擔;因債權人原因增加的履行費用,由債權人負擔。

合同沒有明確履行期限的,能隨時履行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