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約金適用的一般原則性規定:(1)合同對違約金有具體約定的按約定,對違約金無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按沒有約定處理;(2)違約金的計算依據是合同總價;(3)約定違約金數額一般以不超過合同未履行部分的價金總額爲限。【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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