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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轄權異議什麼時候提出?

推薦人: 來源: 普法學識館 閱讀: 1.39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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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轄權異議什麼時候提出?

在民事、刑事、行政訴訟中,都有可能涉及到管轄權異議的問題,當事人對法院受理案件的管轄權有異議的可以提出申請。這一制度能很好的督促法院在自己的管轄範圍內受理案件,提高審理案件的效率。本站在本文中主要介紹管轄權異議什麼時候提出

一、管轄權異議提出時間

管轄權異議是指當事人認爲受訴法院對該案無管轄權,並向受訴人民法院提出的不服該法院管轄的主張或者意見。

管轄權異議提出時間是根據《民事訴訟法》:

第三十八條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後,當事人對管轄權有異議的,應當在提交答辯狀期間提出。人民法院對當事人提出的異議,應當審查。異議成立的,裁定將案件移送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異議不成立的,裁定駁回。

第一百一十三條 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

被告提出答辯狀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

二、措辭不當的法律後果

提請管轄權異議是很多貨款糾紛中作爲被告的債務人慣用的拖延訴訟的手法。這些手法的操作目的無非爲了拖延訴訟程序,以達到延遲還款的目的。但是如果管轄權異議措辭不當有可能誰損害到異議申請人的實體權利,從而導致敗訴的法律後果。

甲乙雙方未簽訂書面購貨合同,甲方因乙方拖欠貨款向乙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乙方提出管轄權異議,異議理由爲合同履行地實際在A市,案件應當由A市法院管轄。受理法院最終駁回乙方管轄權異議申請並依法開庭審理案件。

由於乙方已經在管轄權異議申請書中認可了雙方買賣合同的法律效力及收到貨物的事實。乙方因此應當承擔貨款支付義務。而對於乙方是否已經支付貨款的證據,顯然應當由乙方承擔舉證責任。鑑於乙方舉證不能,法院最終判決乙方敗訴承擔貨款支付義務。

管轄權異議的申請人在異議申請書的措辭方面應注意可能涉及到的實體權利義務,防止因措辭不當構成證據規則上的自認。

以上就是小編爲你介紹的“管轄權異議什麼時候提出”,你是否清楚瞭解呢。小編要提醒的是,管轄權異議只能由訴訟當事人在有效的時間內提起,在法律範圍內的任何申請、主張都是有時間限制的,如果逾期法院則不予受理,這也能督促當事人在有效的時間內主張自己的正當權益。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三門峽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