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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解除勞動合同賠款標準是多少

推薦人: 來源: 普法學識館 閱讀: 3.14W 次

一、個人解除勞動合同賠款標準是多少?

個人解除勞動合同賠款標準是多少

個人解除勞動合同公司不需要支付賠償金,員工也不需要賠償公司,除非在服務期內無正當理由離職。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二條 【服務期】用人單位爲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通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二、員工在哪些情形下解除勞動合同有補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爲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法定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在勞動合同履行過程中,因爲公司拖欠工資,以暴力、威脅等方法強迫本人進行勞動的員工,在這種情況下才解除勞動合同的話,可以跟公司要補償金,其他情況下員工主動解除勞動合同的,公司一般只需要給職工發當月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