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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抵押權的效力認定是怎樣的

推薦人: 來源: 普法學識館 閱讀: 2.33W 次

根據我國的法律規定,房屋等不動產進行抵押,必須簽訂書面的抵押擔保合同,且必須到不動產管理部門進行登記之後才能生效。未辦理抵押登記的擔保合同不產生抵押擔保的效力,雖然不影響債權債務關係的成立,但是債權人不能就房屋享有優先受償權。因此,如果要進行房屋抵押,建議大家及時到房管局辦理抵押登記,辦理了抵押登記的房屋,除非抵押權人同意,房屋是不能買賣的,對於抵押權人來說也是雙重保護。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七十四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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