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法律科普 > 罪名庫 > 危害公共安全罪 > 非法制造、買賣、運輸、郵寄、儲存槍支、彈藥、爆炸物罪構成要件

非法制造、買賣、運輸、郵寄、儲存槍支、彈藥、爆炸物罪構成要件

推薦人: 來源: 普法學識館 閱讀: 6.73K 次

(一)主體要件

非法制造、買賣、運輸、郵寄、儲存槍支、彈藥、爆炸物罪構成要件

本罪主體爲一般主體,即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構成。根據《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3款的規定,單位也可成爲本罪主體。單位非法從事製造、買賣、運輸、郵寄、儲存槍支、彈藥、爆炸物的活動,其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應按本罪論處。

(二)主觀要件

本罪主觀方面表現爲故意,即明知是槍支、彈藥、爆炸物而非法制造、買賣、運輸、郵寄、儲存。其動機則可能多種多樣,有了營利,有的爲了實施其他犯罪。不同的動機一般不影響定罪。

(三)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數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財產的安全。本罪是涉及到危險對象的犯罪,但並不表現爲對這種對象的破壞,也不具有放火、爆炸等罪一經實施即會同時造成多人死傷或公私財產廣泛破壞的特點。

犯罪對象包括槍支、彈藥及爆炸物。所謂槍支,是指以火藥、壓縮氣體等爲動力,利用管狀器具發射子彈、金屬彈丸或者其他物質,足以致人傷亡、喪失知覺的各種槍支。其不僅指整槍,而且也指槍支的主要零部件。具體包括各種軍用槍支、公務用槍與民用槍支,如手槍、步槍、衝鋒槍、機槍等;民用狩獵用槍,如有膛線獵槍、散彈槍、火藥槍等;體育射擊運動用槍,如小口徑步槍、手槍、汽步槍、汽手槍等,麻醉動物用的注射槍以及其他各種對人身具有較大殺傷力的土搶、砂槍、鋼珠槍、電擊槍、特種防暴槍等。所謂彈藥,是指能爲上述各種槍支使用的子彈、金屬彈丸、催淚彈或其他物質。所謂爆炸物,是指具有爆破性,一旦爆炸即對人身財產能造成較大殺傷力或破壞力的物品,包括軍用的地雷、手雷、炸彈、爆破筒以及民用各類炸藥,如硝基化合物類炸藥、硝基胺類炸藥、高能混合炸藥等,雷管、如火雷管、瞬發電雷管等;繼爆管;導火索;導爆索;非電導破裝置,如非電導破管,各種非電雷管等;起爆藥,如雷管、雷銀等;岩石、混凝土爆破劑;黑色火藥、煙火劑;等等。如果行爲人非法制造、買賣、運輸、郵寄、儲存的不是上述槍支、彈藥或爆炸物,而是其他諸如遊藝運動汽槍、製作影視戲劇用的道具槍以及煙花爆竹等娛樂性物品,則不宜以本罪論處。

(四)客觀要件

本罪客觀方面表現爲非法制造、買賣、運輸、郵寄、儲存槍支、彈藥、爆炸物的行爲。

所謂非法制造,是指違反國家有關法規,未經有關部門批准,私自制造槍支、彈藥、爆炸物的行爲。製造包括製作、加工、組裝、改裝、拼裝、修理等具體方式,無論採取哪一種方式進行製造,也無論是否製造成功,抑或是自用還是出售,只要實施了製造的行爲,即構成本罪。

所謂非法買賣,是指違反法律規定,未經有關部門批准許可,私自購買或者出售槍支、彈藥、爆炸物的行爲。買賣,即包括以金錢貨幣作價的各種非法經營的交易行爲,亦包括以物換取槍支、彈藥、爆炸物的以物易物的交換行爲,以及賒購等行爲方式。無論其方式如何,只要屬於買賣行爲,即構成本罪。

所謂非法運輸,是指違反法律規定,未經批准許可,私自在國境內從一個地方運到另一個地方的行爲。其既可以透過陸運、水運或空運,亦可以是隨身攜帶,其方式的不同不影響行爲的性質。

所謂非法郵寄,是指違反法律規定,私自透過郵局郵寄槍支、彈藥、爆炸物的行爲。既可以成批郵寄,亦可以夾在其他郵寄的仿品中郵寄。無論方式如何,只要展於非法,即可構成本罪。

所謂非法儲存,是指違反國家有關規定,未經有關部門批准,私自收藏或存積槍支、彈藥、爆炸物的行爲。既可以藏在家中,又可以存在他處,如山洞中、他人家裏等。不論地點如何,只要屬於非法,就不影響本罪成立。

所謂非法,在本罪中是指違反有關法律規定,未經有關部門批准私自進行的有關行爲。如果經過有關部門許可,但是由於行爲人採用欺騙、賄賂等非法手段而得以批准的,此時儘管形式合法,其實質仍屬非法,一經查獲的,亦應當以本罪的非法論處。

本罪屬於選擇性罪名。行爲人只要實施非法制造、買賣、運輸、郵寄、儲存槍支、彈藥、爆炸物行爲之一的,即可構成犯罪,如果非法制造槍支、彈藥、爆炸物以後,又自己運輸和販賣的,只構成非法制造、運輸、買賣槍支、彈藥、爆炸物罪一罪,不實行數罪併罰。

推薦閱讀

  • 1什麼是搶劫槍支、彈藥、爆炸物、危險物質罪
  • 2非法攜帶武器、管制刀具、爆炸物參加集會、遊行、示威罪構成要件
  • 3非法買賣、運輸、攜帶、持有毒品原植物種子、幼苗罪構成要件
  • 4搶劫槍支、彈藥、爆炸物、危險物質罪立案標準
  • 5搶劫槍支、彈藥、爆炸物、危險物質罪司法解釋
  • 6乾製品怎麼儲存?最好放冰箱儲存的食物
  • 7搶劫槍支、彈藥、爆炸物、危險物質罪的認定
  • 8非法制造、買賣、運輸、儲存危險物質罪既遂的量刑?
  • 9盜竊、搶奪槍支、彈藥、爆炸物、危險物質罪定刑標準是
  • 10非法制造、買賣、運輸、儲存危險物質罪司法解釋
  • 11對盜竊、搶奪槍支、彈藥、爆炸物、危險物質罪怎麼判刑
  • 12搶劫槍支、彈藥、爆炸物、危險物質罪量刑標準
  • 13非法攜帶槍支、彈藥、管制刀具、危險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構成要件
  • 14搶劫槍支、彈藥、爆炸物、危險物質罪法院會判多久
  • 15非法制造、買賣、運輸、儲存危險物質罪既遂如何處罰?
  • 16盜竊、搶奪槍支、彈藥、爆炸物、危險物質罪怎麼判刑?
  • 17搶劫槍支、彈藥、爆炸物、危險物質罪的刑法裁量規定
  • 18搶劫槍支、彈藥、爆炸物、危險物質罪如何處罰
  • 19怎樣構成非法買賣槍支罪
  • 20盜竊、搶奪槍支、彈藥、爆炸物、危險物質罪的既遂標準是什麼
  • 21搶劫槍支、彈藥、爆炸物、危險物質罪概念
  • 22非法制造、買賣、運輸、儲存危險物質罪法院會判多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