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傳染病菌種、毒種擴散罪量刑標準 從事實驗、保藏、攜帶、運輸傳染病菌種、毒種的人員,違反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的有關規定,造成傳染病菌種、毒種擴散,後果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後果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強迫賣血罪的認定 1、本罪與非罪的區分首先,構成本罪必須有以暴力、威脅方法強迫他人賣血的行爲。暴力、威脅是本罪的手段行爲或方法行爲,如果不是用暴力、威脅而是教唆、幫助他人賣血,則不構成犯罪。用暴力威脅方法以外的其他強制方法,如......

  • 非法行醫罪司法解釋 1、《執業醫師法》第三十九條未經批准擅自開辦醫療機構行醫或者非醫師行醫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予以取締,沒收其違法所得及其藥品、器械,並處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醫師吊銷其執業證書;給患者造成損害的,依法......

  • 強迫賣血罪立案標準 根據《刑法》第三百三十三條規定以暴力、威脅方法強迫他人出賣血液的,應予立案追訴。......

  • 非法組織賣血罪立案標準 非法組織他人出賣血液,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一)組織賣血三人次以上的;(二)組織賣血非法獲利二千元以上的;(三)組織未成年人賣血的;(四)被組織賣血的人的血液含有艾滋病病毒、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

  • 非法採集、供應血液、製作、供應血液製品罪的認定 一、本罪與非罪的區分區分非法採集、供應血液、製作、供應血液製品罪與非罪界限時,採集、供應血液或者製作、供應血液製品的行爲必須系非法。非法包括兩層含義:一是指違反國家的操作規程;二是指不具備採集、供應血液或者......

  • 非法行醫罪構成要件 (一)客體要件本罪的客體是複雜客體,其主要客體是國家對醫療衛生工作的管理制度,次要客體是公共衛生。行醫是關係到人民生命健康的特殊職業,因此,國家對這一行業的管理極爲嚴格。不僅對行醫者的資格加以嚴格限制,要求行醫者......

  • 妨害國境衛生檢疫罪構成要件 (一)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對國境衛生檢疫的正常管理活動。我國於1986年12月公佈了《國境衛生檢疫法》,規定在我國的國際通航的海港和機場所在地,以及陸地邊境和國界江河的進出口岸,設立國境衛生檢疫機關,對進出國境......

  • 強迫賣血罪構成要件 (一)客體要件本罪首先直接侵犯了國家對血液的管理制度。輸血工作是社會主義衛生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必須堅持以社會效益爲準則,絕不允許把血液作爲商品進行倒買倒賣,從中謀利。《獻血法》明確規定我國實行無償獻血制度,以暴......

  • 妨害動植物防疫、檢疫罪量刑標準 1、違反有關動植物防疫、檢疫的國家規定,引起重大動植物疫情的,或者有引起重大動植物疫情危險,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2、單位犯本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

  • 非法行醫罪概念 非法行醫罪,是指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的人擅自從事醫療活動,情節嚴重的行爲。......

  • 非法採集、供應血液、製作、供應血液製品罪司法解釋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一)》第四十九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的規定,引起甲類或者按照甲類管理的傳染病傳播或者有傳播嚴重危險,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一)供水單......

  • 妨害傳染病防治罪量刑標準 1、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引起甲類傳染病以及依法確定採取甲類傳染病預防、控制措施的傳染病傳播或者有傳播嚴重危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後果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供水......

  • 非法組織賣血罪司法解釋 《獻血法》第十八條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予以取締,沒收違法所得,可以並處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一)非法採集血液的;(二)血站、醫療機構出售無償獻血的血液的;(三......

  • 非法行醫罪的認定 (一)本罪與醫療事故罪的界限二者在客觀上都可能造成就診人死亡或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的後果,它們的區別主要在於:(1)主體不同。本罪的主體是不具有醫師執業資格的人,而後罪的主體是醫務人員。(2)主觀方面不同。本罪行......

  • 採集、供應血液、製作、供應血液製品事故罪構成要件 (一)主體本罪的主體是特殊主體,即必須是經國家主管部門批准的有權從事採集、供應血液或者製作、供應血液製品活動的單位,包括採供血機構和血液製品生產單位。採供血機構,是指採集、儲存血液,並向臨牀或血液製品生產單位供......

  • 醫療事故罪立案標準 醫務人員由於嚴重不負責任,造成就診人死亡或者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的,應予立案追訴。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條規定的"嚴重不負責任":(一)擅離職守的;(二)無正當理由拒絕對危急就診人實行必要的......

  • 非法組織賣血罪構成要件 (一)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血液管理制度,同時也對公共衛生造成妨害。爲加強採供血機構和血源管理,保證血液質量,維護社會公共衛生安全,我國頒佈了一系列的法規規章來建立我國的血液管理制度。其中最主要的是《採供血......

  • 非法進行節育手術罪立案標準 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的人擅自爲他人進行節育復通手術、假節育手術、終止妊娠手術或者摘取宮內節育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一)造成就診人輕傷、重傷、死亡或者感染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等難以治癒的疾病的;(二......

  • 非法採集、供應血液、製作、供應血液製品罪概念 非法採集、供應血液、製作、供應血液製品罪,是指非法採集、供應血液或者製作、供應血液製品,不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足以危害人體健康,或者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行爲。......

  • 妨害動植物防疫、檢疫罪司法解釋 《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第二條進出境的動植物、動植物產品和其他檢疫物,裝載動植物、動植物產品和其他檢疫物的裝載容器、包裝物,以及來自動植物疫區的運輸工具,依照本法規定實施檢疫。第五條國家禁止下列各物進境:(一)動......

  • 傳染病菌種、毒種擴散罪的認定 (一)本罪與一般違法行爲的界限傳染病菌種、毒種擴散罪與違反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作出的有關傳染病菌種、毒種的實驗、保藏、攜帶、運輸的規定的一般違法行爲有某些相似之處,如二者都是違反了有關規定,主觀上對可能發生或......

  • 非法進行節育手術罪的認定 一、本罪與非罪界限破壞計劃生育工作的行爲有很多種,按《刑法》第336條第2款的規定,行爲人擅自爲他人進行節育復通手術、假節育手術、終止妊娠手術或者摘取宮內節育器,情節嚴重的,予以刑事處罰。由於刑法明確規定了上述四......

  • 非法採集、供應血液、製作、供應血液製品罪量刑標準 非法採集、供應血液或者製作、供應血液製品,不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足以危害人體健康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造成特別嚴重後果的,處十年以上......

  • 妨害傳染病防治罪司法解釋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一)》第四十九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的規定,引起甲類或者按照甲類管理的傳染病傳播或者有傳播嚴重危險,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一)供水單......